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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各位观众大家好!欢迎收看这期的《法制纵横》。下水道井盖别看价值不大,作用却不少,如果损坏或被盗就会给行人留下安全隐患。在我区以收购废品为业的安徽人葛兴龙,把偷盗下水井盖看成发财的捷径,屡次把黑手伸向下水道井盖,最近,被区人民法院以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解说]:今年56岁的葛兴龙,是安徽省亳州市立德镇葛庄村人。 [记者]:你什么时候到牟平的? [葛兴龙]:“2001年。” [记者]:2001年来了之后,这几年的时间你都做什么? [答]:收破烂。也打过工。 [解说]:葛兴龙来牟平这几年并没有本本分分的做废品生意,他把盗窃看作生财之路,因此多次受到公安机关的打击处理。 [文化派出所副所长 曲在强]:“在2005年的9月份,因在广联小区盗窃下水道井盖未遂,被文化路派出所处以行政拘留15天的处罚,释放后该于2006年3月份,又伙同他人,在王贺庄电业局院内,盗窃三台作废的变压器,又被牟平公安分局刑事拘留,后根据案情对葛胜权处以劳教(一年)的处罚。因为其腿部有残疾被处以所外执行。” [解说]:多次受到法律制裁的葛兴龙,本应从中汲取教训,认认真真改造,老老实实做人,可他仍是不思悔改,今年的4月18日,又伙同他人窜到新建居民小区把黑手伸向了下水道井盖。 [葛兴龙]:“他那个房东(觉得)我住的那个屋挺宽敞,他又安置了一个人。住了三四天吧,他是本地的,他说老哥,你跟我出去,把你的车子给我用用吧?我不敢借给他,我恐怕他给我骑跑了。他说你要不敢借给我,你跟我一路。到那个地方,他叫我在那边等着,(他说)我去看看。叫三轮车推进去,他就搬了两个井盖搬到车子上。” [文化派出所副所长 曲]:“凌晨三时许,我们文化路派出所巡逻民警带领保安队员在本小区七号楼院号巡逻时,发现两名违法犯罪嫌疑人,所骑三轮车上有两个盗窃的下水道井盖。进行抓捕时,抓获一名骑三轮车的嫌疑人,另一名在逃。为了严厉打击这种犯罪行为,我们以涉嫌以危险方式危害公共安全罪,对葛兴龙刑事拘留。” [解说]:5月25日葛兴龙被依法逮捕,8月9日,牟平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区人民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其进行了公开审判。 [审判长:石军]:“本院认为:被告人葛兴龙以盗窃使用中的公共设施的危险方法危及了不特定的多数人的人身安全及公共财产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构成以危险方面危害公共安全罪,应依法惩处。被告人葛兴龙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所盗井盖已追回,可予以从轻处罚,据此,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葛兴龙,犯以危险的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解说]:不思悔改的葛兴龙,本想以盗窃下水道井盖弄点钱花花,最终是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受到了法律的严惩。 [葛兴龙]:“不应该!不应该!我不应该做这样的事,五十多岁的人了,我哪怕我忍住饿,没有钱花,我不能去偷,我还害怕我判刑三年,我老母亲不是八十一就是八十几,害怕见不到老母亲。” 主持:下水道井盖在城区随处可见,其单个价值不过百元,但作用却很大。盗窃下水道井盖的现象以前在我区也时常发生,广大市民对此深恶痛绝。仅仅是因为偷两个井盖就得蹲监狱,或许不少市民心里还真不大清楚是怎么回事?这不就是盗窃吗?怎能是危害公共安全呢?让法官给我们说说理由吧。 [法官 石军]:“盗窃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盗窃罪。以放火,投毒、爆炸以及其它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构成的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盗窃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而本案当中被告人葛兴龙伙同他人,窃取下水道井盖,单纯从价值上讲,两个下水道井盖价值不大。但是呢下水道井盖被盗后,敞着口的下水道井将对周围的居民和行人造成潜在的威胁。” [解说](资料)这些井盖被偷走了的污水检查井,正张着“黑黢黢”的大口威胁着过往的行人的人身安全。 [居民]:“偷去吧,一个大窟窿不好看,再一它不保平安,(听说)那个地方有个大坑,晚上有个人骑车就掉进去了。” [司机]:“特别是骑摩托车,有的没有灯,黑天跑,没有井盖的地方特别危险。” [居民]:“上学的孩子也挺多的特危险” [区城市管理与房产局副局长 姜丰军]:“城区内市政设施的损伤不仅影响我们城市的形象,还给我们市民人身财产安全带来不少威胁,据我们了解我们城区每年都有多起因为这种马路陷阱造成程度不等的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的事故发生。” [石军]:“它威胁的是不特定人的人身安全。它侵犯的客体呢,就是社会的公共安全。” [记者]:知不知道偷这个地下井盖它的危害性? [葛兴龙]:“知道。我也知道。” [记者]:知道它是一个什么样的后果吗? [答]:“要是万一偷了井盖,如果碰巧了那谁要是掉到井盖那里,那不就栽一下了吗?就栽伤了吗?” [解说]:主观方面,葛兴龙偷盗井盖的直接目的是卖废铁换钱,但是作为一个智力正常的成年人,他明知道这种行为会危及大多数人的公共安全,仍然予以实施,这也符合了“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构成要件。 [石军]:“所以他的行为构成的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量刑。合议庭考虑到被告人葛兴龙在案发现场被抓获,被盗的两个井盖被当场收回,未造成严重的后果,所以对被告人葛兴龙从轻处罚,判处有期刑三年。” [主持]:小小的井盖,关系到社会的公共安全。在此,我们提醒那些有偷盗井盖动意的人引以为戒,只有脚踏实地的辛勤劳作才是致富的正路,为了两个井盖换来三年牢狱之苦,你说这帐划算吗?当然了,我们也要提醒观众朋友,保护市政设施是我们每个人的义务。当您发现身边的井盖丢失或是有人企图盗取井盖的时候,请您立刻予以阻止或者报警。毕竟,这关系到我们每个人的人身安全和利益。好感谢收看本期节目,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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