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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 大家都知道,办理身份证、驾驶证、营运证等一些证件,需要到公安、交通或者相关的行政管理部门去办理。然而,近年来一些不法分子却利用制贩假证件牟取不义之财,这不仅扰乱了社会经济秩序,而且胡喷、乱贴的非法小广告也严重损害了城市的形象,影响了城市的品位。本台《法制纵横》栏目前段时间播出的《以假乱真现原形,制售假证被刑拘》节目中的犯罪嫌疑人初忠成,最近,被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 配音: 被告初忠成,现年53岁,高陵镇初家汤村人,2006年6月29日,因涉嫌伪造国家机关证件、印章罪被牟平公安分局刑事拘留,后被检察机关以涉嫌诈骗罪批准逮捕。 刑警四中队队长 王尤强:“这个案子是今年的6月27号,交警大队在对一辆面包车进行年审的时候,发现这个面包车行驶证的副页上,审验的2005年度这个审验章是个假的。” 配音: 公安机关通过这个面包车的司机,得知高陵镇初家汤村有一个叫初忠成的人,常年给人代理审验驾驶证。 受骗者:“我听他们说,初忠成办这个有关系不是么,不用开着车上线,简单不耽误事,我就找着他了。” 记者:“你从什么时候发现这个证是假的?” 受骗者:“今年我听他们说,初忠成办这个证可能是假的,所以我就去交警自己去审,去了以后交警直接把我的车给扣了,说这个证是假的。” 配音: 这位村民与初忠成是多年的老相识,都说兔子不吃窝边草,但结果也还是被他给骗了。 受骗者:“认识他以后都知道他在家干这一行,那年女婿出事以后,看见就说起来了,他说行。” 配音: 女婿因交通肇事被吊销了驾驶证,为了图省事,还不耽误开车,这位村民就想到了找初忠成帮这个忙,便送去了5000元钱,让他想办法给办一个驾驶证和营运上岗证。 记者:“你知不知道,他给你办的证当初就是个假证?” 受骗者:“办回来以后,当时不知道,是给我女婿办的,女婿开车以后,是不是在路上查了,我也没有看见,他回来告诉我,爸爸我这个证是假的,我说不可能,我说我和他这么多年都认识,从83年是一批学车的,后来又经常见面,我说不可能。要是知道办的是假的,肯定我不会借着钱去给他。” 配音: 知道是假的,就不会被骗了。那么,初忠成又是怎样取得别人信任的呢? 被告初忠成:“以前我经常到车管所去,我是开车出身,和他们熟。” 配音: 原来,初忠成过去经常出入车管所,也帮别人办理过驾驶证和行驶证的年审,许多人以为他在车管所里有熟人,办理审证手续很方便。 记者:“你给别人办证的时候,别人知不知道你办的是假证?” 被告 初忠成:“别人不知道。” 记者:“都以为是真证?” 被告 初忠成:“对。” 配音: 初忠成以假乱真骗取他人钱财,那么,办理的这些假证又是从哪里弄来的呢?原来他是通过一个在烟台专门从事制售假证的人办理的。 记者:“你找他办证的时候,你知道这个证是假的吗?” 被告 初忠成:“第二次,不知道是第三次就知道是假的了,我拿着到公安去对证来。” 记者:“你还特意把这个证拿到公安去比对了一下?” 被告 初忠成:“对。” 记者:“你怎么想起去比对一下?” 被告 初忠成:“我也辨不出真伪来” 记者:“你知道是假的了,你还找他办?” 被告 初忠成:“这就是怨我自己不好。” 配音: 经法庭审理查明:自去年3月份以来,被告人初忠成以其能到车管所、交通局帮人办理各类证件为幌子,采取找人制作假证、盖假印章等手段先后为多人办理假驾驶证5个、驾驶员从业资格证12个、年审机动车行驶证3次,骗取人民币24000余元。期间因部分被害人发觉被追回10300元,余款被挥霍。法庭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对初忠成的犯罪行为进行了当庭宣判。 审判长 石军:“本院认为,被告人初忠成采取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构成犯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应予以支持。被告人初忠成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可酌情予以从轻处罚。据此,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之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初忠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 配音: 受到了法律制裁的初忠成,现在又是怎样想的呢? 被告 初忠成:“现在我知道法律这个严重性了,确实不应当的,任何人也不能这样做的。感谢政府过早地对我进行教育和处罚,如果不及时对我这样,可能后果不堪设想。” 配音: 早知现在何必当初,违法犯罪理应制裁。那么,通过这起案件我们又应该吸取什么教训呢? 刑事审判庭副庭长石军:“希望广大驾驶员同志,在办理相关证件的时候,应当通过正当途径来办理,不要相信有些人的欺骗。” 主持人: 办理证件本应通过正当的途径来办理,想图个省事,随便相信别人,最后受骗的还是自己。因此,不管办理什么证件,都应该去合法的机关办理,托私人走关系,不按法律程序来办理证件,这样既扰乱了行业管理秩序,也是对自己的不负责任。对于以欺诈手段骗取他人钱财的违法者来说,这种犯罪行为既坑害了他人也害了自己,最终也逃脱不了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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