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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创新工作机制“平和司法”为民

    [主持]:观众朋友大家好!欢迎收看这期的法制纵横。近年来,区人民法院以“司法为民”为中心,不断创新工作机制,改进审判和执行工作方式,先后推出了 “巡回法庭”、“圆桌审判”、“110执行”等一系列行之有效地措施,树立了“平和司法”的新形象。

 [解说]:画面上的这位老人叫王勤义,今年90多岁了,老人在永安里村附近有三间平房。2006年3月份,因为这三间房的所有权问题,老人与儿子发生纠纷,母子关系一时很紧张,老人就想通过法律手段来解决。按照司法程序,打官司要先立案。可是老人年老体弱行动又不方便,区人民法院就专门安排工作人员组成巡回法庭来到了老人的家里。

[法官]:“我们今天到你家来就是给你看看你是不是需要给你立个案,把这个事给你处理一下?”

[王义勤]“对啊,好啊,叫你们跑这个腿啊。”

[解说]:按照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而王义勤老人两眼昏花又不能亲手书写诉状,法院的工作人员就给老人现场制作了调查笔录。

[法官]:这样,我们回去以后抓紧时间给你这个案立上去,立上去以后,我们也抓紧把你这个意思传达给你的那个小儿子,叫许立超,你就在家等着。”

“好啊。真叫你们跑腿。”

“我替你签字,你按上个手印好不好啊。”

“好,好。”

[解说]:案子立上了,转眼到了开庭的日子。考虑到老人行动不便,法庭就设在了老人的院子里。

[开庭同期声5秒]

[解说]:通过审理,在法庭的调解下,王义勤老人和儿子当庭达成了调解协议。

[王勤义的女儿]:我们在外地工作,不在老人身边,老人岁数大了,幸亏法院帮助我母亲……

[区人民法院副院长  车秀德] :“我们还设立简易案件审理法庭,对一些离婚、赡养、抚养、抚育和小额债务案件最大限度地简化诉讼程序,在立案后可以立即向当事人送达有关手续,可以在5日内即组织双方当事人到庭来解决纠纷,对于一些简单的案件我们还可以做到当庭结案,并可当庭向当事人送达调解或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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